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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环境监察支队开展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 2019-04-01 09:43 )

 

为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严防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宝山区环境监察支队组织于近日开展宝山区2019年“春晓4号”暨环境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区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和监察支队领导班子分别带队对区域内的危险废物重点企业、环境风险等级重大单位、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以及部分危险化学品仓储单位展开现场检查。

本次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卫华同志和支队长黄志萍同志向执法人员明确执法行动目的,强调工作要求和检查重点,全体人员迅速赶赴企业开展环境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大部分企业编制了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环境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同时也配备了事故应急池、黄沙、吸附棉等环境应急设施,但仍然存在部分企业环境安全意识不足,虽然制定了环境应急预案,但没有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对工作人员的环境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经过三天的集中检查,支队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5个批次60人次,检查企业36家,发现问题企业3家,约谈企业3家。通过这次的专项整治,进一步督促涉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并治理环境安全隐患,降低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产生、生产、储存、使用、转移等环节的环境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遏制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宝山环境监察支队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响水3.21爆炸事故作出重要批示,深刻吸取教训,持续开展环境安全执法检查以及宣传教育活动,坚决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有力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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