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读取工具条配置

徐永昌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 2024-01-10 09:10 )


案件名称

徐永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投入金属制品补漆作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0113环罚〔2023〕113号

当事人

基本情况

个人(个体工商户)

姓名

徐永昌

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或其他组织

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处罚事由

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投入金属制品补漆作业。该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12月25日




当前页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在手机上阅读
  • 宝山汇APP

  • 上海宝山微信

  • 上海宝山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