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太平货柜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延期听证公告 ( 2022-06-14 10:25 )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延期听证通知书
沪0113环延听通〔2022〕4号
当事人:上海宝山太平货柜有限公司
因疫情防控,你单位就涉嫌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完成自动监测设备联网备案、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自行监测案提出延期听证要求,我局决定将原定于2022年4月8日的听证会延期至2022年6月28日14时00分在友谊路1818号212室(公开)举行。
本次听证会由 项方林(宝山区生态环境局法制宣传科科长)为听证主持人,刘丹丹(宝山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为记录员。
如你单位认为听证主持人、记录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其回避。申请听证主持人、记录员回避的,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在参加听证前,请你单位作好以下准备:
1.携带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和有关证据材料;
2.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并事先告知我局联系人;
3.法人代表如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听证,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在听证会举行前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
联系人: 刘丹丹
电 话: 56570576
地 址: 密山路2号214室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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